南靖县人民政府
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5-06-27 18:59 来源:南靖县自然资源局


经南靖县人民政府批准(靖政综〔2025〕71号),南靖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挂牌人)决定公开挂牌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序号宗地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    (平方米)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规划指标要求建设期限(月)起始价(万元)挂牌阶段加价最低幅度(万元)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万元)其他    条件备注
规划面积出让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投资强度(万元/亩)
1G2024-12山城镇山苑村、钟古村78957895工矿用地-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通用设备制造业*机械零部件加工),50年1.1<容积率<3.0≥40%/191.33242505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比例≤15%竞买保证金36万元。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3510625BC0005
2G2024-15丰田华侨农场丰田作区1387013870工矿用地-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通用设备制造业*金属成形机床制造),50年1.1<容积率<3.0≥40%10%≤GAR≤20%191.33242505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比例≤15%竞买保证金63万元。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3510625BB0002
3G2024-16丰田华侨农场丰田作区1682416824工矿用地-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通用设备制造业*金属成形机床制造),50年1.1<容积率<3.0≥40%10%≤GAR≤20%191.33243055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比例≤15%竞买保证金76万元。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3510625BC0003
4G2025-01丰田华侨农场丰田作区1754017540工矿用地-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通用设备制造业*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50年1.1<容积率<3.0≥40%10%≤GAR≤20%191.33243205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比例≤15%竞买保证金79万元。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3510625BB0004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南靖县G2024-12号出让地块:必须具备相关通用设备制造业*机械零部件加工生产经营许可。

竞买南靖县G2024-15号出让地块:必须具备相关通用设备制造业*金属成形机床制造生产经营许可。

竞买南靖县G2024-16号出让地块:必须具备相关通用设备制造业*金属成形机床制造生产经营许可。

竞买南靖县G2025-01号出让地块:必须具备相关通用设备制造业*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生产经营许可。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2025年6月28日8时0分0秒至2025年7月25日17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2025年7月19日8时0分0秒至2025年7月29日16时0分0秒;

3.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如电话、邮寄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申请人可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查看挂牌出让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注册、申请网上交易竞买资格,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网上交易。

2.本次挂牌的工业用地不设定底价、保留价,G2024-12号挂牌出让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契税等税费;G2024-15、16、G2025-01号挂牌出让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不含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

3.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以净地出让。

4.竞得人建设企业项目必须符合工业项目类型、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消防和环境保护、投资强度等要求。

5.挂牌地块规划区域内的市政公共设施项目由竞得人按规划要求自费配套完成。地质勘察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由竞得人自费承担,并应根据评估报告要求做好防治措施后方可进行建设。

6.竞得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完成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

7.竞得人未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取得项目(核准)、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8.竞得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9.竞买人在网上注册申请竞买宗地时,应同时扫描上传下列文件(须以中文书写),提交给出让人进行审核确认:

(1)《竞买申请书》;

(2)《竞买承诺书》;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5)竞买人为联合竞买的,应提交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及竞投协议;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17:00前)(以款项到达挂牌人指定账户为准)。

10.竞买人在提交注册信息资料之前,须详细阅读《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须知》、《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服务协议》,以及本次挂牌交易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竞买人对挂牌交易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向出让人咨询;对宗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网上注册提交竞买申请前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意见。竞买人提交注册信息后,视为对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挂牌交易文件和宗地现状无异议。

1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根据网上交易规则、交易须知或系统提示,在5个工作日内,持申请材料的原件资料和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到出让人南靖县自然资源局提交存档,并办理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供地材料,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该合同约定支付出让价款。竞得人逾期或者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2.其他事项见网上挂牌交易须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13.本次出让由南靖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出让公告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为避免银行系统延迟或网络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及时到账,影响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请提前1至2个工作日办理缴纳保证金事宜。

14.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此账户仅限保证金入账)

联系地址: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80号)

联系电话:0596-7855788

联 系 人:韩女士

开户单位:南靖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靖支行

账    号:9350 0001 0005 4289 32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靖支行

账    号:3500 1667 7070 5000 1204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南靖县支行营业厅

账    号:13680101040017264

开户银行:南靖县农联社山城信用社

账    号:9080 9110 1001 0000 0344 03

备    注:土地竞买保证金

南靖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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