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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禁止使用陆生野生动物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
2025-06-27 08:40 来源:南靖县林业局

2025年6月16日,南靖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发布禁止使用陆生野生动物猎捕工具和方法》(靖政规〔2025〕2号),现将该方案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为切实保护我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通告。

二、制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三、目标任务

南靖县全境禁止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依法强化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切实提升公众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意识与参与度,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四、主要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捕鸟网、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物种保护、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以及植保作业等除外”。

2.所有枪支、陷阱或者其他非人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猎装置。

3.使用农药、麻醉药或者其他可能导致野生动物大量伤亡的制剂猎捕野生动物。

五、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6月15日。

解读机构:南靖县林业局

解读人: 戴坤乐

联系电话:0596-7822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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