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6日,南靖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发布禁止使用陆生野生动物猎捕工具和方法》(靖政规〔2025〕2号),现将该方案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为切实保护我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通告。
二、制定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三、目标任务
南靖县全境禁止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依法强化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切实提升公众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意识与参与度,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四、主要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捕鸟网、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物种保护、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以及植保作业等除外”。
2.所有枪支、陷阱或者其他非人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猎装置。
3.使用农药、麻醉药或者其他可能导致野生动物大量伤亡的制剂猎捕野生动物。
五、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6月15日。
解读机构:南靖县林业局
解读人: 戴坤乐
联系电话:0596-7822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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