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发图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南靖县山城镇电动车管理的提案,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政协委员对县城建设提出看法和建议。我局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市容服务中心对委员提出的看法和建议逐条进行梳理,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关于完善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既有住宅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督促各物业小区按照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与充电端口配件比不低于5:1标准建设充电设施,满足业主充电需求。2025年计划新增充电端口460个,重点督促紫荆花园、恒诚御琚、馨兰一期、博仕庄园等物业小区规划并建设电动车充电桩,目前已完成充电端口282个。其中,为民办实事项目充电端口200个。
二、关于规范电动车充电行为,禁止乱拉乱接电线、违规充电等行为的建议
我局督促各物业小区加大宣传力度,规范电动车充电行为,要求各物业企业强化值班人员培训,完善日常巡查、交接班制度。我局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安全隐患方面开展排查,对36个有备案的物业小区开展物业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并联合消防大队、山城镇等相关部门对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乱拉乱接电线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认真落实发现、劝阻、制止、报告的职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关于加强充电桩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充电设施安全可用的建议
我局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重视充电桩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每日安排工作人员巡查充电桩的运行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报告并派人维修,织密织牢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防护网。
特此函复。
签发领导:沈海生
联 系 人:魏庆林
联系电话:7823225
南靖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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