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靖婉君诊所申请,我局依法撤销其《诊所备案凭证》,现将撤销诊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机构名称:南靖婉君诊所;
二、机构地址:南靖县山城镇和靖路2-14号;
三、机构类别:普通诊所;
四、主要负责人:魏美珠;
五、诊疗科目:内科;
六、服务方式:门诊服务;
七、所有制形式:私人;
八、经营性质:营利性;
九、备案编号:PDY00557535062717D2192。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南靖婉君诊所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南靖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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