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续建)方案的通知》(闽农产函〔2024〕460号)等文件精神,在前期征集优质肉鸡产业储备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遴选肉鸡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实施主体须在2024年3-4月申请优质肉鸡产业建设储备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须在2025年4月30日前,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委托编制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交到县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中心,联系人:杨雪梅,电子邮箱:fjnjxmz@163.com,联系电话:6036912。
3.项目须为肉鸡产业相关的一、二、三产业新建或扩建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建设内容不包含购买种鸡、鸡苗、饲料等一次性使用的生产资料;不包含发展休闲农业;不得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有交叉重复。
特此通知。
南靖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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