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8日,县长蔡铭泉主持召开县政府2025年第四次常务会。
会议研究《南靖县文物建筑与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会议强调,县文体旅局、住建局要牵头,根据各单位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修订管理办法。县财政局、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以及各镇、土楼管委会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压实属地管理和部门职责,统筹做好保护经费保障、消防设施升级、智慧安防建设及活化利用指导,强化日常巡查与安全隐患排查,对破坏文物建筑与历史建筑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查处,切实提升我县文物建筑与历史建筑保护水平,推动文化遗产传承与可持续发展。
会议还传达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并研究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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