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 处罚决定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文号 |
| 1 | 简仁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 简仁忠 | 1.没收证据先行登记的物品;2.罚款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 靖卫医罚〔2024〕1号 |
| 2 | 南靖周紫林中医诊所使用无处方权医师单独诊疗活动案 | 周紫林 | 1.责令立即改正;2.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 靖卫医罚〔2024〕2号 |
| 3 | 林祥钢在非执业注册医疗机构诊疗活动案 | 林祥钢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1000元(壹万壹仟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 | 靖卫医罚〔2024〕3号 |
| 4 | 温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 温言 | 1.没收违法所得484元;2.没收证据先行登记的物品;3.罚款人民币70000元(柒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 靖卫医罚〔2024〕4号 |
| 5 | 张惠琼非医师行医案 | 张惠琼 | 1.没收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2.罚款人民币22000元(贰万贰仟元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第五十九条 | 靖卫医罚〔2024〕5号 |
| 6 | 南靖呀哚口腔诊所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案 | 李剡东 | 1.允许未按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不予处罚;2.口腔器械灭菌物品过期和包装破损,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壹仟元整) | 《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福建省卫生健康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靖卫传罚〔2024〕1号 |
| 7 | 南靖光明诊所未按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密闭容器案 | 王勇洪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贰仟元整)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靖卫传罚〔2024〕2号 |
| 8 | 南靖卢勇敏中西医结合诊所未按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密闭容器案 | 卢勇敏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贰仟元整) |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 靖卫传罚〔2024〕3号 |
| 9 | 南靖黄志强口腔诊所未落实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案 | 黄志强 | 1.责令改正;2.罚款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靖卫传罚〔2024〕4号 |
| 10 | 南靖山城余金辉诊所未落实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案 | 余美蕊 | 1.责令改正;2.警告;3.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 | 靖卫传罚〔2024〕5号 |
| 11 | 南靖靓贝雅口腔诊所使用消毒过期医疗器械案 | 冯素贞 | 1.责令改正;2.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靖卫传罚〔2024〕6号 |
| 12 | 南靖吉民诊所未落实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和环境物表消毒记录案 | 蔡松山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贰仟元)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靖卫传罚〔2024〕7号 |
| 13 | 深圳市贵宾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南靖分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戴莲叶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600元整(陆佰元整)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 靖卫公罚〔2024〕1号 |
| 14 | 南靖县福海温泉洗浴馆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为顾客服务案 | 吴清泉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600元整(陆佰元整)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靖卫公罚〔2024〕2号 |
| 15 | 南靖县山城镇刘艳梅美容店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 刘艳梅 | 给予警告,处罚款23200元整(贰万叁仟贰佰元整)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 | 靖卫公罚〔2024〕3号 |
| 16 | 南靖县妙家宾馆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黄妙施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200元整(壹仟贰佰元整)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靖卫公罚〔2024〕4号 |
| 17 | 南靖宾舍娱乐有限公司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为顾客服务案 | 戴丽珍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600元整(陆佰元整)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靖卫公罚〔2024〕5号 |
| 18 | 漳州见山民宿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设置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案 | 上官金华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陆仟元整)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 靖卫公罚〔2024〕6号 |
| 19 | 南靖靓贝雅口腔诊所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擅自开展放射诊疗活动案 | 冯素贞 | 警告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 | 2024-1 |
| 20 | 南靖县星月湾足浴店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检测案 | 吴阿奇 | 警告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2024-2 |
| 21 | 南靖爱雅口腔诊所未按规定进行《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案 | 王秋珍 | 警告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 2024-3 |
| 22 | 南靖县玉颜堂美容中心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检测案 | 王淑华 | 警告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2024-4 |
| 23 | 南靖丽康诊所未经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注射案 | 张江丽 | 警告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2024-5 |
| 24 | 南靖青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检测案 | 杨雪山 | 警告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2024-6 |
| 25 | 南靖县山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疫苗接收或购进记录案 | 王渊泉 | 警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八十八条、第三款 | 2024-7 |
| 26 | 南靖蓝天口腔诊所《放射诊疗许可证》未在有效期内进行校验案 | 刘进金 | 警告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 2024-8 |
| 27 | 金山镇卫生院购进疫苗未按规定索取疫苗批签发证明案 | 吴锐阳 | 警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八十八条、第二款 | 2024-9 |
| 28 | 南靖县和溪中心卫生院疫苗出入库登记不规范案 | 林亚明 | 警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八十八条、第三款 | 2024-10 |
| 29 | 南靖县龙山中心卫生院未按照规定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案 | 林俊杰 | 警告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一条 | 2024-11 |
| 30 | 南靖金山王春江内科诊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案 | 王春江 | 警告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2024-12 |
| 31 | 南靖志琼诊所未按规定书写处方案 | 吴志琼 | 警告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2024-13 |
| 32 | 南靖林莲盆眼科诊所医师未按规定开局处方案 | 林莲盆 | 警告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2024-14 |
| 33 | 南靖县中医院未给放射工作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案 | 陈海强 | 警告 |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 202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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