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南靖县人民政府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解读《南靖县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2024-10-31 09:20 来源:南靖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15日,南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南靖县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实施方案》(靖政办规〔2024〕3号),现将该办法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按照上级要求,为加快构建集约高效可持续的农村运输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农村物流发展瓶颈制约问题,促进城乡客运出行、快递物流服务一体化发展,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服务支撑,需制定县级客货邮融合发展方案,加快推进南靖县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的依据

《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23〕179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面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交运函〔2024〕65号)、《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面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漳交运〔2024〕12号)、《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4年漳州市农村客货邮融合提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漳交运输明电〔2024〕25号)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                       

2024年实现全县镇、村客货邮融合服务100%覆盖,主流快递品牌(邮政、中通、申通、圆通、韵达、极兔)村级配送服务率提升至100%。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镇级客货邮融合站点;新建75个村级客货邮融合站点,完成41个村级客货邮融合站点与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深度融合。每个乡镇至少开通1条客货邮融合线路,通车频次不少于两天一班次。

(二)工作措施

1.加快建立南靖县客货邮发展融合机制

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工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交警大队、供销社、中国邮政南靖分公司、市长运集团南靖分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客运服务企业)等单位做好配合,建立完善融合发展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制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发挥部门与企业合力,整合各类资源要素,大力推广“客货邮+路烟彩”融合做法,实现各项任务举措有机衔接、政策相互配套、要素相互支撑,形成政策协同、部门联动、运作高效、互促共进的工作格局,为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全力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

2.强化客货邮融合发展扶持政策保障

2024年首期配套落实创建启动资金30万元以上,并于10月底前兑现分配到位。2025-2026年,根据运营考核情况,每年配套常态化运营补助资金,持续巩固客货邮融合发展创建成果。为确保项目的持续稳定运行,除上级补助外,其余所需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1)对改造综合运输服务站、乡镇邮政网点实现客货邮融合发展的,具备6个以上主流服务品牌(邮政、中通、申通、圆通、韵达、极兔)分拨功能并运营的镇级客货邮融合站点,给予每点1万元的一次性改造补助。龙山综合运输服务站作为示范点,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改造补助。

(2)经改造完成的村级客货邮融合站点,能与农村电商服务站点进行融合的,给予该站点7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其余站点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运营补助(含第二、三年的运维费)。每个镇安排2个村级站点作为示范点,在上述补助外,另给予7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

(3)漳州市长运集团南靖分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客运服务企业)按照规定程序购买3辆客货邮融合车辆,车辆购置费(含保险费、上牌费等相关费用)原则上控制在10万元/辆以内,以实际购置的车辆结算为准,后续两年予以保险补贴1万元/年·部。客货邮融合车辆由市长运集团南靖分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客运服务企业)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适配车辆选型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和《客运班车行李舱载货运输规范》的要求进行购买,优先选用配备下置或后置行李舱的乡村公路客车,在保障旅客运输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行李舱和车内物品存放区做好邮件快件等物品运输。因办理车辆购买手续需一定时间,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考核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迎检工作顺利进行,拟定2024年10月16日至12月15日为试运营阶段,在试运营阶段先行租赁3辆符合标准的车辆运行,每月控制在6000元/辆以内。正式运营后,运营补贴由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发改局参照村村通客车区域经营兜底补助政策,原则上20万元/年·部,以实际测算为准。

(4)对需改造的客货邮融合公交,给予每辆车2400元的一次性改造补助。

3.强化站点资源共建共享

(1)加强信息互联,推进智能化运营

县交通运输局积极引导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和快递企业加强数据共享,为群众提供客运出行、邮寄下单、物流跟踪等服务,实现农村客运车辆班次、运营线路、途经站点、发车时间,农村货运物流和邮政快递等关键数据在县级层面汇集,并逐步推动乡镇及村级站点纳入视频监控范围。

(2)加快镇、村融合站点选点及建设改造

一是支持客运站、货运站场、快递分拣中心、电商园区等,建设或改造成一定规模的镇级客货邮融合站点,推进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配送。二是优先选择农村客运站点、村民活动场所、村口等方便车辆便捷停靠的点位,利用村委会、乡村商超、村级电商服务点、邮政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站(含村邮站、邮乐购等)等村级设施,整合客运乘车、物流配送、邮件快件寄递、政务服务、便民缴费等功能,打造覆盖广、功能全、服务优的“一站式”村级客货邮融合站点。三是县邮政公司具体负责组织镇级、村级客货邮融合站点统一标识、货架、视频监控摄像头、出入库终端设备安装及候车等改造工作;通过邮快合作,推动三通一达、极兔等民营快递企业快件准时准点统一送达村级客货邮融合站点。四是各科局、镇(园)、土楼管委会根据省、市关于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建制村现有条件,积极配合完善设施设备建设及运营,确保在10月下旬完成全县客货邮融合站点建设任务。

(3)落实保障农村居民出行畅通快递物流

漳州市长运集团南靖分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客运服务企业)作为2024-2026年农村客货邮融合具体经营者,要以破解群众出行、物流配送、寄递服务三个“最后一公里”为目标,进一步推动路线延伸,完善客货邮融合配套功能,优化揽收服务;要组建联动响应微信工作群,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村民出行、快件寄递需求;要及时协调充实运力,解决偏远村民坐车、农产品进城出村、入村到户难题;要全力打造便民、高效、优惠的公共交通体系,保障客货邮融合机制持续性发展,激活南靖产业发展“强劲引擎”,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四、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本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南靖县交通运输局承担。

解读机构:南靖县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阮达鑫

联系电话:0596-783286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