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粮食生产大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福建省规模种植双季稻和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农综〔2021〕78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通知》(漳政办规〔2022〕14号)等文件精神,鼓励发展粮食规模生产,支持粮菜轮作、改良土壤,加大粮食生产奖补力度,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我县依据相关文件精神组织规模种粮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按照“自主申报、村级核实公示、乡镇汇总审核、县级发放录入”的流程,经各镇、村对上报补助材料的核实公示后,全县共有自主申报符合福建省蔬菜大棚轮作规模种植水稻补助条件的1家主体(南靖县鑫宝园家庭农场)共计67亩,申请按实际面积每亩最高补助100元,共申请补助6700元。
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一、公示日期: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
二、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及时反映举报。举报电话:0596-6036880。
三、反映情况要求具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事实。
南靖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