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园)、土楼管委会,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县融媒体中心、福建广电网络南靖分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县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要求,深入吸取省内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十五条硬措施、我省66条具体措施和“十大行动”2024年攻坚任务,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现将“两节”期间督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部署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我局将派出7个检查组赴各镇(园)、土楼管委会开展全县文体旅行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人员分工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1.A级景区。指导A级景区全面排查建筑物、索道、栈道、桥梁、电梯、电动车、娱乐设备、游船等特种设施设备安全,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建筑物和设施设备一律关闭或停用;严格落实高风险项目安全标准,排查A级景区是否让不符合条件的游客参加高风险项目;指导A级景区加强客流监测,对游客趋于最大核定承载量时,积极配合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及时采取远端分流、交通疏导、临时管制、入口封闭“只出不进”等方式分流疏导客流;指导A级景区对景区内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消防安全等隐患开展排查整治。
2.文博单位。督促博物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排查建筑物是否存在结构性安全隐患,并根据专业鉴定机构意见采取加固等措施;排查相关场所消防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演练是否开展。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损坏、疏散通道和应急通道不通畅、消防物资乱堆乱放、电线私拉乱搭等火灾隐患。
3.行业经营单位。包括歌舞娱乐场所、泳池、旅行社、电影院、实体书店、印刷企业、等级民宿以及密室逃脱、“剧本杀”、私人影院等新业态经营场所等单位。督促经审批的文体经营场所,排查相关场所消防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演练是否开展。营业性演出场所对防爆恐、演出设施设备和防拥堵、踩踏等方面隐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欺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旅行社租用无资质的旅游交通工具,严禁组织游客到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未开放的景点和未开发的区域旅游。
4.公共文体场馆。督促图书馆、文化馆、体育中心等公共文体服务场所排查建筑物是否存在结构性安全隐患,并根据专业鉴定机构意见采取加固、拆除等措施;排查相关场所消防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演练是否开展;指导公共文体场馆采取措施加强人流管控,保障人员和场地安全。
5.广电安播。督促广电单位排查建筑物、构筑物是否存在结构性安全隐患,并根据专业鉴定机构意见采取加固等措施;排查广电传输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排查相关场所消防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演练是否开展。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播出管理,保障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播出、网络安全、设施安全和传输安全。
6.校外培训机构(文体类)。重点检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是否符合准入条件,是否属于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是否存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是否配备齐全消防设备,是否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材料,是否有开展消防培训和制定应急预案等方面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7.配合做好其他专项行动。一是道路安全。督促旅行社建立租赁旅游包车管理制度,规范、合法租赁有资质的旅游车辆并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导游按要求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和提示。对违反租赁旅游包车要求的旅行社依法予以惩处;推动娱乐场所加大酒后不开车的宣传和倡导,加强对娱乐场所违规超时限营业的监督管理;二是防汛安全。督促公共文体单位、文体旅经营单位、A级旅游景区和文物保护单位做好防风加固工作,强化抢险物资储备,防汛期间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指导旅行社时刻关注台风进展情况,及时取消和推迟可能带来风险的团队游客行程;三是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指导A级景区开展旅游安全宣传,提升旅游安全意识,引导游客预约、错峰出行;指导A级旅游景区做好临水临崖、涉水涉险场所的安全管理;加强旅行社旅游线路及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出境旅游要合理规划产品设计,进行风险评估。
三、工作要求
检查组要突出工作重点,持续推进文体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并结合各类安全专项行动等工作开展检查。
1.各检查组要深入一线发现问题,做好隐患问题的排查及汇总上报。
2.各镇(园)、土楼管委会要积极配合,根据工作组要求做好情况汇报、督促整改和信息反馈工作。
3.我局将对检查情况及问题清单进行通报,对督促整改不力的将抄告属地政府。
4.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
联系人:肖铭
联系方式:7886628
邮箱:njxwtljab@163.com
附件:
检查组成员及分工
第一组:负责山城镇
组 长:蔡志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张宇良、韩吴瑕
第二组:负责靖城镇(高新园)、丰田镇
组 长:郭凤茹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刘坚清、林媛缤
第三组:负责龙山镇、金山镇
组 长:刘福生 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黄丽真、高建民
第四组:负责和溪镇、奎洋镇
组 长:黄志松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张营基、柯超群
第五组:负责南坑镇、船场镇
组 长:徐南杰 局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王雅馨、陈 旭
第六组:负责书洋镇、梅林镇
组 长:林志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肖 铭、韩 倩
第七组:负责土楼管委会
组 长:简伟鹏 县文保中心主任
成 员:简龙川、杜宇豪
附件:
单位名称:
南靖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
(文旅、新闻出版广电、公共文体场馆、文体类校外培训机构等单位)
检查时间:
| 分类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和标准 | 对标检查情况 | 具体隐患问题 | |
| 通用部分 | 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 1.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有安全管理人员。 | 是口否口 | ||
| 安全生产工作台账 | 1.是否有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及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 是口否口 | |||
| 安全教育 | 1.是否制定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 是口否口 | |||
| 2.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查看留档资料) | 是口否口 | ||||
| 3.职工是否熟练掌握应急防范基本技能,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报告、处置、报警 | |||||
|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1.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等是否畅通不存在锁闭、封堵、占用等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情况 | 是口否口 | |||
| 2.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正常使用; | 是口否口 | ||||
|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 | 1.场所是否按有关规定配置足量的灭火器材 | 是口否口 | |||
| 2.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如存在严重锈蚀、指针指向红色区域和喷管、保险销丢失,应及时维修更换。 | 是口否口 | ||||
| 电气线路 | 1.外露的电源线路是否套管保护,是否及时更新老化的线路、整理电线乱拉等情况。 | 无外露线路口是口否口 | |||
| 2.是否配置配电箱;若是,是否安装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装置。 | 无配置口是口否口 | ||||
| 燃气检查 | 1.是否使用液化气或天然气;若是,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 | 无使用口 | 是口否口 | ||
| 2.软管长度是否在0.5米至2米之间,用气场所是否远离可燃物; | 是口否口 | ||||
| 3.是否制定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措施及操作规程。 | 是口否口 | ||||
| 专业部分 | 口文保单位 | 1.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3000瓦以上),如电磁炉等; | 是口否口 | ||
| 2.点灯、燃烛、焚香、生产生活用火用气的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 是口否口 | ||||
| 3.祭台、供案等有明火的地方是否禁止使用经幡、帐幔、伞盖、织布等可燃饰物; | 是口否口 | ||||
| 4.开放区域是否禁止吸烟; | 是口否口 | ||||
| 5.是否属于对外开放、人员密集的文保单位若是,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正常使用。 | 不属于口是口 | ||||
| 专业部分 | 口旅行社 | 1.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是否包含安全事项的内容;旅行社和导游人员(领队人员)是否了解旅游线路及所到景区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及时告知游客 | 是口否口 | |
| 2.是否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告知游客可投保人身意外险; | 是口否口 | |||
| 3.是否规范旅游包车、租车行为,是否做到“五不租”(不租用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不租用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不租用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不租用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不租用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 | 是口否口 | |||
| 口A级景区 | 1.景区内交通标识,涉水、临崖等危险区域安全防护设施、提醒警语设置及救生器材配备是否完善、有效; | 是口否口 | ||
| 2.反恐怖设施建设、设备配备是否完善有效。 | 是口否口 | |||
| 3.景区配备的电梯、电动车、大型游乐设施、游船等特种设施设备是否取得使用登记证和检验合格证:“三必须”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 无特种设备口是口否口 | |||
| 口公共场所 | 1.公共场所(含KTV、网吧、电影院等)、公共文体场馆是否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 是口否口 | ||
| 2.公共场所(含KTV、网吧、电影院等)、公共文体场馆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正常使用 | 是口否口 | |||
| 3.公共场所(含KTV、电影院等)、公共文体场馆是否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是口否口 | |||
| 4.公共场所(含KTV、电影院等)常闭式防火门装置是否保持常闭状态,门上是否张贴常闭警示标语。 | 是口否口 | |||
| 口广电单位 | 1.广播、电视部门重点检查制、播、传各环节,特别是电视、电台播控机房、制作机房、演播大厅、录音室、信号源和无线发射台、传输线路、发电机房、防雷设施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状况; | 是口否口 | ||
| 2.检查敏感时期“安播”应急实施方案和值班情况。 | 是口否口 | |||
| 口印刷企业 | 1.印刷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油墨、溶剂)是否按规定分别存储,随用随取 | 是口否口 | ||
| 2.生产车间、仓库物料堆放是否按规定做到整齐有序 | 是口否口 | |||
| 3.场所是否做到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分离 | 是口否口 | |||
| 4.场所是否使用醇基燃料;若使用,是否做到规范管理。 | 无使用口是口否口 | |||
| 其他突出安全隐患 | ||||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受检单位一份,存档一份。
检查人员签字:
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电话:
南靖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表
(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攀岩、游泳)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 分类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和标准 | 对标检查情况 | 具体隐患问题 | |
| 通用部分 | 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经营范围是否包含申办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 是口否口 | ||
| 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 1.是否将经营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含应急预案)、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说明及安全检查等制度、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名录及照片张贴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 是口否口 | |||
| 2.是否就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可能危及消费者安全的事项和对参与者年龄、身体、技术的特殊要求,在经营场所中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 是口否口 | ||||
| 3.是否按相关规定做好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测,保证其能够安全、正常使用。 | 是口否口 | ||||
|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 | 1.场所是否按有关规定配置足量的灭火器材; | 是口否口 | |||
| 2.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如存在严重锈蚀、指针指向红色区域和喷管、保险销丢失,应及时维修更换。 | 是口否口 | ||||
| 燃气检查 | 1.是否使用液化气或天然气;若是,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 | 无使用口 | 是□否口 | ||
| 2.软管长度是否在0.5米至2米之间,用气场所是否远离可燃物; | 是口否口 | ||||
| 3.是否制定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措施及操作规程。 | 是口否口 | ||||
| 专业部分 | 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许可证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是否经县级以上体育部门批准,是否取得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许可证。 | 是口否口 | ||
| 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救助人员 | 1.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救助人员资质与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 是口否口 | |||
| 2.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佩戴能标明其身份的醒目标识。 | 是口否口 | ||||
| 其他突出安全隐患 | |||||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受检单位一份,存档一份。
检查人员签字:
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电话:
南靖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