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依据
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市级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漳财农指〔2023〕52号)
二、补助对象
补贴对象为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网格管理工作的协管员。
三、补助内容
对承担农产品生产主体备案、巡查检查等工作,并协助县、乡两级开展日常监管、检测、宣贯指导等工作的村级网格协管员给予补贴。
四、补助标准
每个村级网格的协管员50元/月。
五、申报程序
通过乡镇选聘的村级网格协管员,在年度考核合格后免申即享。
六、申报时间
以乡镇选聘时间为主。
咨询电话:0596-6036908(南靖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监督电话:0596-6036970(驻南靖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南靖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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