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简体版
|
繁体版
活动日历
市政府
省政府
国务院
首页
县政府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南靖
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搜索
首页
县政府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南靖
当前位置:
南靖县人民政府
>
主题服务
>
住房
>
保障性住房
>
常见问题
本人办理无房改证明,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
2024-07-09 09:16
来源: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微信
微博
QQ空间
答: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即有盖公安厅户口专用章那页)与本人页复印同一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