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人民政府
南靖县图书馆免费开放实施办法
2024-06-26 15:44 来源:南靖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为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质量,方便广大读者走进图书馆,利用图书馆的资源,充分发挥图书馆的功能与作用,本馆将向全体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各项基本服务项目。结合本馆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免费开放对象:全体社会公众。

二、免费开放范围与内容:

1.免费开放范围:报刊阅览区、图书外借区、少儿阅览区、自习区等。在本馆外借图书、期刊合订本时,需先按规定办理读者借阅卡,并作好登记手续。

2.免费开放内容:

(1)办理读者借阅卡免收工本费;

(2)免费提供饮用水,免费存包;

(3)书刊借阅、阅读推广活动、公益讲座、公益展览、视频展播等服务项目免费开放。

(4)其他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开放。

三、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日: 08:00-12:00  

14:30-17:30(夏时制:15:00-18:00)

(节假日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请读者遵守本馆规章制度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工作人员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2.12周岁以下未成人进入本馆借阅书刊、自习或参加读者活动,需有家长全程陪同和监护。

3.报刊阅览区报纸、杂志仅供馆内阅览,请勿带出馆外。如有特殊需求,可咨询图书馆工作人员。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管制械具及其他危险品入馆。请勿携带饮料、食物等物品入馆,不得带宠物进入本馆。

5.请注意安全、保持室内安静、有序,不准大声喧哗、不准攀爬栏杆,不得在馆内相互追逐、打闹嬉戏。

6.注意保持馆内卫生整洁,不准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吃零食、不乱扔纸屑杂物。

7.爱护书刊和馆内设备,请勿在报纸、杂志上涂写、撕页,如发现污损、剽割、偷窃报刊者,按报刊的全年总价赔偿。损害公物照价赔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