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报送2023年度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的函》精神,现就做好报送2023年度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报告制度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收费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收费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将本单位经营情况向当地发改部门报送,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报告范围和内容详见附件(景区门票价格信息报送仍按闽价服〔2017〕2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县直各有关单位将本部门、本行业所有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相关收费情况进行填报,并于4月10日前将本部门本行业《2023年度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报告表》报送我局(价格管理股)。
联系人:张少华 联系电话:13607592968
传真:0596-7822531
邮箱:13607592968@163.com
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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