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福建省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试点县建设工作方案》(闽乡振项目函〔2023〕2号)和《南靖县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试点建设工作方案》(靖农〔2023〕59号)的文件要求,现对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3日-2023年7月23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向南靖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电话:0596-6036960
邮箱:nj7822650@126.com
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庭院经济试点)项目
南靖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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