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人民政府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23-7-6)
2023-07-06 10:11 来源: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

当事人名称或姓名:南靖县柒星纸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27766155161W

地址: 南靖县龙山镇华星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02376日,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依法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涂布白板纸生产。现场检查时你公司未生产,无废气排放。执法人员调阅你公司自行监测报告,你公司无法提供2023年厂界臭气浓度、氨(氨气)、硫化氢、颗粒物的自行监测报告根据你公司排污许可证副本要求自行监测频次为臭气浓度(1次/月)、氨(氨气)1次/季、硫化氢1次/季、颗粒物1次/月)。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过程拍照取证,现场负责人陈伟平配合执法检查。经调查,你公司排污许可证副本要求自行监测频次为臭气浓度(1次/月)、氨(氨气)1次/季、硫化氢1次/季、颗粒物1次/月),但你公司未能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自行监测

你公司涉嫌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的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第一款:“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的规定。

证明以上事实的证据有:

1.2023年7月6日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证明现场检查时你公司工况及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取证情况);

2.2023年7月6日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照片(证明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调阅你公司排污许可证副本情况)。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条第五项规定,现责令你公司立即采取以下措施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依法开展自行监测。

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将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第五项的规定,对你公司责令停产整治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漳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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