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人民政府
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南靖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2023-02-08 17:46 来源:南靖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有关规定,南靖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南靖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该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

一、成片开发范围及面积

本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南靖县龙山镇双明村、太保村,片区位于两村交界,马山线沿线,北至太保主村落以南约700米,南至狗头山,西至伍来山脚,东至凤山,面积6.9415公顷。

二、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2月8日至2月15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请将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漳州市南靖县自然资源局。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如实写明提出意见者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6-7827031

  箱:njnzly@163.com

  址: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80号

 编:363000 

附件:

1、南靖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金灿华产业园区)

南靖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8日  


    南靖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金灿华产业园区)(简要方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

二、基本情况

方案位于龙山镇双明村、太保村,国道319以西,马山线沿侧。片区不涉及国有单位、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根据勘测定界结果显示,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6.9415公顷,其中:农用地3.4665公顷(耕地2.9772公顷),建设用地3.4750公顷。片区不涉及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各类保护区。

三、项目的必要性

金灿华产业园区的开发是落实相关政策、规划的需要;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需要,是优化产业结构的需要;是发展社会经济的需要,是本地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规划土地用途分析

本方案总用地面积6.9415公顷,其中包括城镇道路用地面积1.6601公顷,交通场站用地面积0.2956公顷,防护绿地面积0.9266公顷,工业用地4.0593公顷。

五、公益性用地情况

片区内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属于公益性用地,合计2.8822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1.52%,符合自然资规〔2020〕5号文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六、规划符合情况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内。方案获批后,该成片开发方案将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

七、合规性分析

成片开发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的要求。

八、实施计划

本方案计划实施周期为方案批复后第一年至方案批复后第三年,3年内实施完毕。

九、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通过优化用地结构,完善配套设施,科学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在保护环境、提高效益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开发强度,提高土地经济效益。

(二)经济效益:有利于充分发挥本地区位优势,完善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循环,增加财政收入

(三)社会效益:产业发展可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周边群众收入。

生态效益:本方案的实施满足规划所在区域的环境要求,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十、结论

南靖县2023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金灿华产业园区)》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附图: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

张贴时间:2023.2.8

公示时间:2023.2.8 – 2023.2.15

公示地点:双明村、太保村村委会公告栏

张贴人:黄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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