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多渠道公开,提升政策法规知晓率。采取多种政务公开形式,普及涉农法律法规,提升公众消费信心。利用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利用“政府开放日”“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群众开放体验活动,扩大公众参与度,让市民零距离感受农产品监管工作。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暨农业信用体系建设培训,累计开展线上、线下以及随机培训70余场次。利用蔬菜抽检、督导检查等时机,向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生产者宣传合格证制度,开具明白纸6000余份,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告知书12000余份,有效激发了生产主体的参与积极性。成立宣传队,到乡村田间地头宣讲,向农户普及农药化肥等有害废弃物包装回收等知识,倡导农户到正规经营门店购买农资,自觉杜绝使用禁限用剧毒高毒农药,从源头上遏制农残超标。
二是全过程公开,提升监管履职规范度。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逐步构建以信用为核心、以“双承诺”为依托的事前承诺、事中监管、事后评价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管理公开形式。依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和“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建立了覆盖县域的农产品生产、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信息库,将种养殖基地和农资生产、批发、零售门店列入监管范围,督促农产品生产主体加强自检,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可控可追溯。大力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生产者将主体信息、农事操作、监测信息、监管部门日常巡查等情况进行公开,消费者通过扫描二维码,可进行查询。
三是透明式公开,提升涉农执法震慑力。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开展抽检,突出农业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监管,2022年开展省级抽检蔬菜样品981个,粮食样品112个;市级抽检蔬菜样品471个,粮食样品80个,整体合格率98.5%,抽检信息和结果通过“山东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开,实现与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部门共享。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和农资打假“清源”行动,全面排查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2022年全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检查2412多人次,查办案件98件,案件查处情况全部上传“双公示”平台,并将农业行政处罚信息结果和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在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对农业农村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来源:泰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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