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 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 .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