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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梅林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2020-02-24 17:18 来源:南靖县梅林镇


梅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梅林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闽政〔2019〕11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漳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漳政综〔2019〕81号)和《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南靖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靖政综〔2020〕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把握关键,确保各级部署有效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我镇普查对象为我镇户籍人口和在我镇长期居住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第七次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大的社会情况和人力资源调查。通过人口普查,全面查清人口数量、结构、分布、住房等方面的情况,掌握我镇人口变化和发展趋势。可以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提高人口质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对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新时代富美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村(居)、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我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力有效推进。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加强协同配合。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我镇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抓好工作落实,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普查办。梅林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成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小组(详见附件),负责我镇人口普查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各村(居)由村主任担任负责人,要有专门负责的村委,各小组要有专门的普查员,并于2020年3月1日前上报名单。要充分发挥各部门、村(居)委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要落实经费保障。国务院规定,这次人口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承担。我镇对属于本级负担的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普查人员及相应部门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各村居及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从有关单位借用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及时发放补贴,确保普查工作队伍稳定。

要广泛宣传动员。各村居要配合宣传办的宣传工作方案,做好普查宣传的具体实施。要充分运用各种渠道、微信群、村村通广播等,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依法普查、提高效能,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要严格依法行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普查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严格落实保密机制,确保公民信息不泄露。

要建立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各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要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和省、市实施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培训和管理。各普查机构要紧紧围绕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要求,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和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普查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加强工作检查和质量抽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要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和资料共享。普查登记采取电子化方式,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县公安局、卫健局、民政局、医保局等应积极向普查机构提供部门基础资料。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附件:梅林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小组人员名单

梅林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0日

附件

梅林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  崴(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黄永彬(党委秘书)

童其泉(人大主席)

简建跃(党委副书记)

陈灿锋(组织委员)

吴慧蓉(副镇长)

王志能(纪委书记)

吕海财(镇派出所所长)

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由黄永彬兼任。

成  员:赖小池(党政办负责人)

庄乔中(纪委副书记)

陈清鹏(纪委干事)

王锦元(综治办干事)

黄振辉(村建站负责人)

简增锋(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黄翔宇(国土所负责人)

陈启明(计生办负责人)

简荣淞(梅林中心学区区长)

陈媛媛(宣传办干事)

陈  言(统计站干事)

简祝明(梅兴居主任)

王伟民(璞山村主任)

简良祥(官洋村主任)

简德彩(坎下村主任)

魏建林(梅林村主任)

张来权(背岭村主任)

詹清强(双溪村副主任)

董燕城(磜头村主任)

黄益民(科岭村主任)

赖国火(长塔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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