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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金山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2020-02-11 10:37 来源:南靖县金山镇

金政〔2020〕5号

金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金山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闽政〔2019〕11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漳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漳政综〔2019〕81号)和《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南靖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靖政综〔2020〕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把握关键,确保部署有效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第七次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大的镇情镇力调查。通过人口普查,全面查清我镇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情况,掌握我镇人口变化和发展趋势,将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提高人口质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对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新时代富美新金山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村(居)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我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力有效推进。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成立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全镇人口普查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党政办,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各村(居)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并由村(居)委会主任亲自担任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要落实经费保障。国务院规定,这次人口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承担。金山镇人民政府已将属于本级负担的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村(居)选用或聘用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要广泛宣传动员。村(居)普查小组要研究制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和具体实施。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以及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依法普查、提高效能,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要严格依法行政。各村(居)委会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普查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要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各村(居)普查小组要紧紧围绕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要求,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和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普查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加强工作检查和质量抽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要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和资料共享。普查登记采取电子化方式,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镇派出所、计生办、民政办等会积极向各村(居)普查小组提供各村(居)基础资料。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村(居)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附件:金山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金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0日      

附件

金山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陈艺君(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邹阿海(党委副书记)

陈晓君(党委秘书、武装部长)

蔡晓光(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戴天真(副镇长)

吴忠荣(党委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黄晓玲(党政办负责人)

吴荣华(纪委副书记)

吴国辉(组织办负责人)

黄智杰(宣传办负责人)

陈少鑫(武装部副部长)

卢聪标(卫计办负责人)

赖定军(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吴姬静(统战办负责人)

李浩楠(党政办干事)

颜少强(农业服务中心干事)

吕晖洋(村建站干事)

陈清伟(安监办干部)

高林清(财政所干部)

吴子敏(组织干事)

陈  杨(社会事务办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镇党委秘书、武装部长陈晓君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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