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人民政府
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城东片区商住地块项目土地房屋征收的通告
2019-09-30 00:00 来源:南靖县人民政府

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城东片区商住地块项目土地房屋征收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为做好县城城东片区商住地块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县城城东片区商住地块项目。

二、征收部门:南靖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596-7822300)。

三、征收实施单位:山城镇人民政府、南靖县城东改造片区指挥部(联系电话:0596-7857802)。

四、征收范围:县城城东片区商住地块,北至南靖大桥,南至万佳东方酒店,东至荆江溪,西至人民路,具体以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

五、征收签约期限: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六、房屋补偿安置方案:详见《南靖县城中心主城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法》(靖政综〔2018〕168号)、《南靖县城中心主城区被征收房屋产权调换安置实施细则》(靖政综〔2019〕156号)。

七、因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如被征收人不服本征收决定的,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漳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南靖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靖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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