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
查封决定书
闽漳环查(扣)〔2019〕130号
南靖县庆达麻笋专业合作社 :
地址: 南靖县山城镇汤坑村
法定代表人: 冯先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506273375591093
因你场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查未经批准,建设项目已建成 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 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六项 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场可能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予以查封。
被查封的设施、设备 自 2019 年 9 月 5 日至 2019 年 10 月 4 日,以就地方式,存放于 你场生产场地 。在此期间,你场不得动用、调换、损毁、变卖。
你场如对本查封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漳州市生态环境局或南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南靖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漳州市南靖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5日
附:查封物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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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品名称 |
规格 |
数量 |
生产日期 |
生产单位(批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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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线配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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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清单,物品与实物一致。
现场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执法人员签名及执法证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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