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县级各专业公共卫生指导单位:
根据《漳州市卫生计生委 漳州市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漳卫基妇〔2018〕12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经费补助标准
2018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50元提高至5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巩固12类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和均等化水平,细化和完善服务内容,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规范服务流程,提高居民感受度;二是统筹安排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健康素养促进两个项目经费。
县财政局按照本县常住人口数足额安排本级应承担的预算资金,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新增经费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二、认真梳理项目内容,明确目标任务
(一)明确工作任务目标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照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览表、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目标任务、2018年各乡镇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分别见附件1、2、3),认真梳理项目内容,细化、分解任务,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要坚持实事求是,着力提高工作质量,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弄虚作假,把各项任务做实做好。同时,要加强村卫生所服务能力,合理确定乡村两级任务分工,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下沉村卫生所的比例,原则上将40%左右的工作任务(不含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和健康素养促进项目)交由村卫生所承担。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健康素养促进两个项目具体工作部署另行通知。
(二)做好年度重点工作
1.逐步开展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服务,加强高血压规范管理。根据《漳州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实做好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漳卫基妇函〔2018〕22号)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服务模式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开展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工作,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向高血压健康管理工作倾斜,将数据监测、量化考核与经费拨付挂钩,并结合本县实际,逐步建立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质量控制和监测评价体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将高血压防治管理数据录入到福建省基本卫生信息平台,并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推进基层高血压规范管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2017)》要求,加强专业机构对基层的指导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的培训,规范开展高血压防治管理相关工作。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提高基层高血压防控整体水平,我局将结合县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价,对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2.确保健康档案真实有效,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现有健康档案进行整理、核实,特别对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档案,应逐一进行核实,保证档案基本信息、体检记录、检验结果、随访记录等内容真实、有效。对清查出的重复、无效、不真实、已迁出等健康档案进行清理,避免重复建档,坚决杜绝虚假健康档案的存在。健康档案真实性将纳入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重点内容。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切实发挥电子健康档案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中的基础支撑和便民服务作用,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居民健康服务实际需求,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为突破口,通过智能客户端、APP、网站、电视等形式,在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情况下,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方便群众查询自身健康信息,调动群众参与自我健康管理的积极性,提高群众获得感。
3.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落实基本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机结合起来,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合理设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规范签约服务内容,实行分类管理,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孕产妇、儿童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全面开展。重点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确保健康扶贫工作有效推进。我局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定期督导考核,至少每半年1次,按照指标体系进行全面考核,考核覆盖面将达100%,考核工作的完成时间和考核结果报送与基本公共卫生考核一致。
三、抓住重点环节,推进工作全面落实
(一)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各专业公共卫生指导机构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在前期开展的宣传月活动基础上,继续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广泛播放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作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营造良好氛围,使城乡居民充分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免费服务政策。继续做好提供服务机构的基本信息公开工作,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通过官方网站和APP公开机构基本信息(包括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承担项目的内容等)的同时,还应通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lpt.nbphsp.org.cn)公开,以方便群众查询。省卫生计生委已制定下发统一的宣传材料和宣传壁报模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组织宣传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实现辖区内社区和农村全覆盖。凡是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开展的宣传,一律要在宣传材料显著位置以醒目字体明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细化服务内容,将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纳入健康教育内容,开展个性化宣传,有条件的可定期向辖区居民推送健康教育信息。
(二)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规范(第三版)》落实。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发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规范规范(第三版)》(以下简称《规范》)的指导作用,及时更新和调整居民健康档案表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流程、母子健康手册、绩效评价指导方案等,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实现培训和考核全覆盖,着力提高《规范》使用的质量和效果。同时,按照《规范》要求,做好有关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其他相关机构之间的衔接,及时部署,加快推进《规范》落实。
(三)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层卫生信息报送工作。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层卫生信息系统使用,按规定的报送周期和程序定期上报项目进展数据,县卫生计生局将对上报数据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有效。信息报送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将作为2018年度县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内容。
(四)规范资金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县财政局足额安排并按规定时限拨付本级应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保证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要。根据县财政局、县卫生计生局《关于印发〈南靖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靖财〔2017〕158号),规范我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遵循“统一分配、分级管理、绩效优先、量效挂钩”的原则,按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分配使用补助资金,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定各项服务补助或购买服务支付标准,按照服务数量和质量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
四、加强督导检查,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完善以县为主的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县级考核主体作用,依托区域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项目年度重点工作的监管,科学合理制订绩效指标,对辖区内所有承担项目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每年不少于2次的考核,从注重过程考核逐步转向注重结果考核,加强项目的效果评价和成本效益分析,突出居民感受度和获得感。利用好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发挥考核导向作用,突出重点,加大居民感受较深的项目,如高血压管理、健康档案等权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完善内部考核机制,强化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及村医个人收入挂钩,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附件:1.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览表
2.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目标任务
3.2018年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
南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南靖县财政局
2018年 10 月 3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 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览表 | |||
| 序号 | 类 别 | 服务对象 | 项目及内容 |
| 一 |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 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 | 1.建立健康档案。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 |
| 二 | 健康教育 | 辖区内常住居民 | 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服务。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5.结合信息化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
| 三 | 预防接种 |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 1.预防接种管理。2.预防接种。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
| 四 | 儿童健康管理 | 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 | 1.新生儿家庭访视。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3.婴幼儿健康管理。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
| 五 | 孕产妇健康管理 | 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 1.孕早期健康管理。2.孕中期健康管理。3.孕晚期健康管理。4.产后访视。5.产后42天健康检查。 |
| 六 | 老年人健康管理 |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2.体格检查。3.辅助检查。4.健康指导。 |
| 七 |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 |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 1.检查发现。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3.健康体检。 |
|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 |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2型糖尿病患者 | 1.检查发现。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3.健康体检。 | |
| 八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 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 1.患者信息管理。2.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3.健康体检。 |
| 九 | 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 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 | 1.筛查及推介转诊。2.第一次入户随访。3.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4.结案评估。 |
| 十 | 中医药健康管理 |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 | 1.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2.儿童中医调养。 |
| 十一 |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 辖区内服务人口 | 1.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2.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和登记。3.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4.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
| 十二 |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 辖区内居民 | 1.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3.学校卫生服务。4.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5.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
| 十三 | 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 辖区内育龄群众 | 1.避孕药具使用宣传、免费发放、统计和随访。 2编制避孕药具需求计划。3.免费提供避孕药具质量信息及药具不良反应情况报告。 |
| 十四 | 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 1.健康促进县(区)建设。2.健康科普。3.健康促进医院和戒烟门诊建设。4.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5.12320热线咨询服务。6.开展全人群健康科普宣传。 | |
附件2
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目标任务
一、以乡镇为单位: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保持在75%以上,稳步提高使用率
——各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5%以上
——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85%以上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7%以上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
——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
——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50%以上
——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95%以上
二、以省级为单位: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上年度提高不少于2个百分点
——15岁及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较上一年度降低不少于0.6个百分点
——为育龄人群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 附件3 | ||
| 2018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任务 | ||
| 单位:人 | ||
| 单 位 | 高血压 | 糖尿病 |
| 合 计 | 18600 | 6400 |
| 山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5250 | 1790 |
| 靖城中心卫生院 | 3719 | 1278 |
| 丰田镇卫生院 | 602 | 207 |
| 龙山中心卫生院 | 2133 | 733 |
| 金山镇卫生院 | 2133 | 733 |
| 和溪中心卫生院 | 1080 | 374 |
| 奎洋镇卫生院 | 543 | 188 |
| 梅林镇卫生院 | 480 | 169 |
| 书洋中心卫生院 | 970 | 330 |
| 船场镇卫生院 | 1160 | 410 |
| 南坑镇卫生院 | 530 | 188 |